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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州区创建“全国文明城区”总指挥部职责任务

来源:区政法委     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时间:2013-08-13

1、依据《全国文明城区测评指标体系》,统筹规划、协调、推进“全国文明城区”创建工作。

2、每年年初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同步召开一次“全国文明城区”创建工作会,总结上一年度创建工作,安排部署当年创建任务,表彰先进典型。

3、随时了解掌握全区文明城区创建情况和各工作小组、成员单位的任务完成与进展情况,根据工作需要,适时召开分类分项调度会、协调会、专题会、座谈会等。

4、总指挥部各种会议议定事项、有关重大问题需报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。

 
[责任编辑:李怀玉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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