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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垮“冬云”——记河南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毕冬云

来源:区政法委     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时间:2013-08-14

“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”,如何在逆境中成长是人生的重要一课。她做到了,拖着残疾的身体做到了。

“摧不垮的冬云”,是同事们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检察官毕冬云直面不幸、身残志坚精神的由衷感叹。

1995年,大学毕业两年的毕冬云已经在卧龙区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崭露头角。同时,她想存点钱去旅游的梦想也在一步步实现。然而,就在美好的未来向她招手时,不期而至的车祸,夺走了她的左腿,给美好的未来蒙上了浓重的阴影。

病床上,毕冬云以泪洗面。望着被截去的肢体,她看到的是灰暗的未来。精神几近崩溃的她,3次试图自杀,3次被家人发现制止。

亲戚朋友劝毕冬云积极面对,但她听不进去。直至她发现母亲的头发以可见的速度迅速变白。这一变化触动了一向孝顺的毕冬云的心弦,也给了她重新振作的力量。

半年后,毕冬云安装了假肢,回到了办公室。她的新工作是整理案卷。毕冬云明白,她将暂时告别案件的控诉审查,告别法庭上的正义申诉。但她不服输。毕冬云谢绝让人搀扶,坚持独自上下楼。过了一段时间,她开始要求回归原来岗位。

拗不过毕冬云的坚持,院领导同意了她的请求。重操旧业,毕冬云兴奋,但挑战也迎面而来。“院里车辆紧张,我腿脚不便,如何及时到法院出庭和到看守所提审犯人?”想起当时的困难,毕冬云至今还摇头。

艰难困苦对于弱者来说是可怕的,但对于重获新生的毕冬云来说,却是一种无声的呼唤。她开始学骑踏板摩托车。然而,由于左腿不能自由屈伸,身体稍稍失衡便是一个跟头。身体与假肢接合部位常常被磨破,满腿是血。但这一切未能阻止她前进的脚步。她成功征服了摩托车,并在1997年成为南阳市首批主诉检察官。

本以为一切再次步入正轨,命运又和毕冬云开起了玩笑。

2001年,结婚一年有余的毕冬云怀孕了。然而,为了办理一起重大经济案件,她在法庭上整整坐了一天,加上过度紧张,“没有经验”的她流产了。2005年10月,第3次怀孕的毕冬云加班整理卷宗,忙碌中左脚绊到门槛,又一次失去怀了3个月的孩子。医生告诉她,由于3次流产,她再次怀孕的可能性几乎为零。听到这个消息,毕冬云扑在丈夫怀里号啕大哭。对一个女人来说,什么能比丧失做妈妈的权利更残酷?

没有孩子,毕冬云便将母爱转移。“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关乎孩子一生的成长,必须给予依法、慎重、有别于成年人的处理。”在毕冬云的建议下,卧龙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公诉组。毕冬云主动请缨,担任组长。

2012年3月,一名15岁的中学生模仿电视剧剧情,持刀将一名女工绑架至偏僻处,想看看是否有人前来解救。当时社会舆论一致认为案件性质恶劣,已构成犯罪。但毕冬云极力主张应该深入挖掘少年的犯罪动机。她通过深入调查,了解到该少年平时表现不错,作案只是为了验证电视剧剧情与现实是否吻合,主观上并不具有勒索财物或劫持人质的故意。就这样,毕冬云作出不起诉决定,用她的司法关怀给了这个孩子一个不一样的未来。

从外表看,毕冬云是个委婉知性的女性,但熟悉她的人都知道,她残缺的身体蕴藏着对正义不懈的追求。

2012年12月,毕冬云办理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。毕冬云发现张某是在被死者殴打砍伤的情况下,被迫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中死者的。据此,她提出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、不负刑事责任的意见,却引来坚持要求“以命抵命”的死者家属的强烈反对。他们聚集在检察院门口,扬言要打断毕冬云的另一条腿。对此,毕冬云不温不火,拿出依法办案的依据和无懈可击的释法说理,最终平息了矛盾。

“面对闹事者的威胁,你就不怕吗?”有人问毕冬云。

“对‘死’过一次的人来说,再没啥好怕的!”毕冬云就是这样,不管风来雨至,她以法律为武器,执着地守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。2011年,她当选“全国五一巾帼建功标兵”。

 
[供稿单位:首都政法综治网 ]
[责任编辑:李怀玉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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